山东省统计局一项调查显示,山东省城镇居民中,30%的家长能接受的大学收费标准为每年学费3000元,32.3%的家长能承受2000余元。
日前,山东省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对我省的城镇居民进行了抽样调查,家庭中有大学本科生的居民,35%的居民能够承受每年1000元左右的学费,这些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偏低;32.3%的居民能承受2000元左右的学费,30%的居民可承受每年3000元的学费,这两类居民的收入为中等或偏上;只有2.7%的高收入阶层能承受5000元以上的学费。
抽样调查还显示,目前我省有70%左右的居民存款用于孩子上学,随着教育收费标准的不断攀升,许多家庭将用于购买住房、耐用消费品的钱投向了教育,或者将本来计划消费的钱转向了教育储蓄。